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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男女双方一审没有判决,男方已经转移财产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6-20 21:27:01
共有2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易律师,根据您所陈述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一方转移财产的,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建议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并申请财产保全,如需帮助可联系,希望能帮到您
  • 您好,您是否掌握男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的确凿证据,如有相关的证据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申请财产分割。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 您好,您可以将这件事告知法院,这样的行为,您可以主张多分割财产
  • 现在到哪个阶段了,可有委托专业婚姻律师介入,调查取证
  • 请您再具体描述一下,如何转移的财产
  • 立案后,法院核实调取证据材料
  • 你好:协议不了,可以起诉。
  • 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可以随时提起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有对方转移资产的证据吗
  • 离婚案件往往第一次诉讼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一般会在第二次诉讼离婚被判决准予离婚。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留有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
  • 您好 保留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 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通过举证证明主张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 您好,要尽量提供证据线索或证据,申请查封。
  • 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吗?可以进行追偿
  • 您好,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离婚后,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要求撤销、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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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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