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现在要做手术,保险公司垫一万,对方没钱

交通事故
2020-06-20 08:09: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会赔付全部的费用。以强制性购买的“交强险”为例,无论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都能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另外车主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话,还可以在赔偿费用超出交强险保额时,启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来赔偿。具体赔多少,这个要根据当时你投保的保额来看,同时保险公司还要根据被保险人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的大小来划定免赔率,除非全责方购买了不计免赔险,否则全责保险公司免赔20%。
  • 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就此出示的交通费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对方索赔,对方拒绝索赔的,可到相应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你得保留对方负全责的证据,比如医疗单据,交通事故责任书等等。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