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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是离休老干部,有一儿一女,那他的抚恤金女儿有继承权吗?生前一直是我这个儿子在照顾,女儿没有照顾过,现在也想分抚恤金。

继承
2020-06-22 10:09: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女儿有权利的,当然照顾的多应该多分
  • 抚恤金法律性质上不是遗产。
  •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   继承遗产不分性别,男女都有继承权,其权利相等。子女继承权,即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子女继承权是根据父母子女间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或法律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 抚恤金按法定继承,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你父亲先去世,应该父亲继承的份额由你们兄弟共同继承。如果爷爷没有其他子女,就是你和哥哥继承 如果哥哥一人领取,不进行分配,你可以起诉哥哥要求分割,时效是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 《继承法》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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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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