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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别人合租了房子,我们之前是同学,关系还不错,当时租房子的时候房东没有要求一屋只住几个人,我同学由于工作变动现在跟我一起合租,然后付的房租费用还是之前约定好的,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中介说只签一个人的姓名,是那个人签的,但是我们给房东的房租都是分开转的,还有跟房东的一些聊天记录,都能证明我们是合租关系,现在由于一些问题,他让我跟我同学搬出去,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吗?这种情况他属于我的二房东吗?

合同纠纷
2020-09-04 19:03: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在找好了房源,一切条件都满意后,最后一步则是签订租房合同了。在签订合同,不要忘记登记备案。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房东在与房客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果又有他人愿出更高的租金,有些房东在利益驱动下,往往会找借口与老房客解除合同,再把房屋租给后来人。而由于前一个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所以即使上法庭,也不可能胜诉。所以,签了租赁合同,别忘了去登记。  此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登记还可以保证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卖给他人,房客仍可继续承租。这样便可以避免房屋因权属发生变化而侵害房客的权益。  需要注意: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二、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三、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是维护双方权益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谨慎对待。
  •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出租人的权利 1、请求承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2、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3、监督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的权利
    4、请求次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的权利
    5、通知次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义务
  • 你好,中介不属于二房东,应该由房东说了算
    追问:您没有看清楚我的问题,不是中介是不是二房东的问题,是第一开始跟我合租那个人
  • 如果是合租一间卧室,一旦发生纠纷面临不能在共同居住的情况。你们分别向房东交纳房租,都有租赁使用权,不是二房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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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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