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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的三薪,是一天的三倍,还是一小时的三倍?另外公司让员工交PK 金,乐捐,是否符合劳动法

合同纠纷
2020-06-20 04: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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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00%工资报酬。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
  •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1、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节日休息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它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根据《劳动法》第40条的规定,每逢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休假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国务院修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办法中规定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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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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