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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是2005年10月12日领的结婚证书,11月6日办的酒席,当时房子是2004年1月底买的,9月份交房的,房子总价是65万,当时首付了35万,剩下30万元分公积金和商业两部分贷款的,直到2006年办结婚证书前我们已经用现款还掉了大部分的贷款,婚后只剩下7万元的贷款,这7万元的贷款包括3.2万元的公积金和3.8万元的商业贷款,并且在办完酒席后就已经用现款将这7万元的贷款补全.但是,房产证上并无我的名字,如今的房子可以卖到九十几万,而我老公从2006年2月份开始就跟我闹离婚.并且还说这7万元的贷款要从我们两个人结婚至今的年薪里面扣除才算共同财产.而且我并无过错,唯一的问题就出在他的生理上有问题,我们根本无法过夫妻生活.

婚姻家庭
2007-03-01 12:08:4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当时,在婚前我借了5万元给我老公先补充房款,婚后我又给了他5万元来还最后的一点房款,因为当时并没有想到离婚的事,所以,也就没让他立下任何的字具,更没有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现在要打官司了,我不知道从何下手来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
  • 我是居住在上海的
  • 房产证如果是婚前取得的,且没有你的名字,那一般来说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的出资(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在离婚时可以要回,房屋增值部分,可以根据你的出资比例,酌情分割,由于理解上存在差异,各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也存在不同观点,关键是看你证据,再结合诉讼策略等多方面因素才能够确定。
  •   非常感谢几位律师的答复,可是,问题就是婚前婚后替他还的一部分钱都是我妈给我的现金我交给他弄的,当时是一家人所以并无任何凭证来证明这一切,而如今,因为我是一个知青子女在上海是没有居住地的,一直是借住在我阿姨的家里的,后来我结婚了,我阿姨她们也就不允许我再居住了,我妈为了照顾我现在也在上海,但是在年前因为一场车祸至今还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这次已经是他第二次上述要求离婚了,并且连我当时出资买的所有家电和家具的发票都收刮干净占为己有,所以,如今我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了.请各位律师按你们的经验帮我出出主义吧.谢谢!
  • 你现在最好请一个律师帮你维权,要是你没有钱请律师,请可以找法律援助中心,
    为什么你当初就没多长一个心眼呢?
    你说的情况对你很不利啊!
    真为你着急!
  • 谢谢各位的大力支持.看来我要整理一下思路迎接下周的官司了.
  • 如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你们婚前购得房产,如有证据证明系包括你的出资在内,则你可主张分割。当然婚后还款部分也可要求分割。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1,由于房子是购买在婚前且产权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如果男方坚持主张该房子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对你非常不利,你应当尽快搜集能证明你对房子也进行了出资和还款的证据包括人证。2,结合你们婚前两人相处生活情况,可以考虑主张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一半。
  • 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及补偿,你的出资部分没有证据支持是很被动的.
  • 同意4/5/8楼律师的意见.另外补充的是,你如离婚,无房居住,你可以要求经济困难帮助,加上你母亲的情况,你可以要求离婚适当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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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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