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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来公司就从事销售工作,但是我所在的分公司要解散了,所以我和另外一个同事就在1月份注册了新公司,也是和我呆的公司做同样的产品,但是1月份我还没有辞职,也就是说我一边还在原来的公司上班,一边已经着手开始打理新公司了,到一月份底的时候我才正式辞职.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原来的公司好象把我列入黑名单了,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们是不是可以起诉我什么的,我有点担心,因为原来公司到现在还没正式关门,还有几个人在上班的,而且他们现在是做同样的产品,只是换了牌子.麻烦律师了!我这样的情况会怎么样?

公司企业
2007-03-05 19:08:4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没有关系,不用担心
  • 谢谢各位律师!我还有个问题:我在原来的公司还有2万多的奖金没有领,如果他们到时候不发给我,我用法律武器的话,我要提供哪些东西?麻烦你们了!
  • 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
  • 如果对方起诉你,你可以委托律师应对,目前停止你新公司的行为,避免给对方留下证据和把柄,还有其他问题请进一步电话联系13764067632
  • 如果与你约定了竞业禁止,并且支付了你相应补偿金的,可以起诉你违约,如果没有,不用担心。
  • 关键要看你与原来公司是否有合同约定。
  • 你应当有相应的对方应当支付奖金的证据.
  • 以上律师回答都不错





    何锋律师 成长于法律世家,从小就受到父辈法律文化的熏陶,就读于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经济法专业)。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执行庭执行员,成功审理和执行多起具有影响的案件,为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004年辞去公职后,毅然投入律师事业,进行二次创业,主要从事公司、房地产、建筑工程、婚姻与遗产继承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法律文书起草、法律可行性分析、斡旋谈判、企业资信调查等。关注客户的需求,注重以“诚信好礼、仗义执言”为终身执业信条。让客户亲身感受到客观准确的法律判断、勤勉克己的工作态度及精通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无私无畏的敬业精神。现担任若干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和项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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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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