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租赁合同没有按手印是有效的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
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
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即生效。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