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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刑事执行需要执行费吗

债权债务
2020-09-18 20:27: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到案件一审判决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有规定“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在实践中标的一万至五万的,除0.5%外还要加50元的加权(速算费用)有些地区可能还要增收执行的实际支出部分。而这些费用在执行终结后由被执行人(对方)承担。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n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n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n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n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n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n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n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n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n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n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n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n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n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2、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3、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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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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