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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间忘记缴费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6-15 07:50: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缴费总基数的19%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
    一般来说,享受养老保险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 社保年检忘记,一般不会罚款,但是将无法再缴纳社保,对工作带来很大麻烦,可以去社保局跟工作人员沟通。
    一、通常社保保险登记证年检需携带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 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职工工资发放表(财务凭证)、工资基金手册;
    5、《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表》;
    6、地税综合申报表;
    7、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二、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提交所需年检资料到参保登记部门办理年检;
    2、用人单位按相关资料填写《社会保险年检登记表》,经参保登记部门审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内进行标注,并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印章。
  •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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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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