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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大三学生的家长,在我家孩子大二下学期时接触了分期乐,并在分期乐上借了钱,以后就借了还,还了又借,到现在要还完的话得1万4千元左右,请问这种情况属于高利贷吗?它合法吗?我们可以报警吗?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债权债务
2020-06-17 06:17: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还了钱的一般不能起诉。不过有其他情况在确定,比如已经还钱但是利息没还的,那么是可以起诉的,但是既然是放高利贷,要注意就利息的诉讼请求,不能超过年利率36%。
  • 对于民间高利贷合法利息范围,《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在合法范围内高利贷是几倍呢,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高利贷指的是借贷的利率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即构成高利贷。  如果存在借款事实,并出具了欠条,那么该欠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利息是可以得到支持的。这就是如何推翻高利贷性质的借条的规定。
  •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所谓的高利,按目前贷款利率进行计算如下:年利率5.35%除以12个月=0.004458X10000=44.58X4=178.32所以1万元钱一个月的利息只要不超过超过178.32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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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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