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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朋友遇到一麻烦事,想请教一下,具体情形如下:我朋友他从小丧父,母亲因当时有不得已的原因而不能尽抚养义务。于是姐弟俩暂由奶奶抚养,抚恤金也由奶奶每月领取。但后来奶奶年事已高,无法再带两个小孩,由于叔叔婶婶自己没有房子就住在姐弟俩的父亲盖的房子里,于是姐弟俩也就顺理成章的由叔叔、婶婶暂为照顾(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姐姐一年级没有读完就回来帮叔叔婶婶带小孩,再大一点就要下田种地。可以说是受尽了苦。弟弟还好一些,因为是男孩,再加上比较懂事,惹人怜爱,所以在姨父、姨母、舅舅的帮助下和接济下一直在读书,并没有辍学。在弟弟读高二的时候,姐姐嫁人,协商决定要由姐姐负担一半的学杂费。读大学时,第一年学费全部由姨父给的,大二的时候,由于母亲经济条件好了,所有费用母亲承担,并把大学念完。他大学念完以后在深圳打工,因为叔叔婶婶家有三个小孩读书,所以那时候,叔叔婶婶说要钱都给寄,都是几千几千的寄回去。但后来因为也要成家,也要买房,寄回去的钱也就没有以前多了,这时候叔叔婶婶就不高兴了。2004年春节回去,对方又提出要负担他小儿子读大学的费用。日前,叔叔的小儿子暑期来深圳打暑期工,因为找不到工作,最后寄居在他家,这没关系,因为大家都是一家人。但叔叔的小儿子不懂事又带了两个同学来家里住,而且是在外面流浪了几天,并且几天没有洗澡,把家里弄的臭烘烘的。而且本来我那朋友已结婚,老婆的父亲和自己姐姐的小孩都在他家住,再加上他叔叔的小孩,根本就没地方睡觉了。后来我朋友的老婆说了他几句,说在这里住没关系,不要带不相识的人来,再说白天都要上班,也不方便。就因这件事,叔叔的儿子回去以后告诉他们大人。他们大人就不依了,说要告我那朋友和他的姐姐,说是没有良心。其实是因为这两年给他们的钱不够多了,他们也就找这件事挑起事端。其实我朋友他年初刚给了几千块钱给他们。而且我朋友买房欠了钱,还没有还清。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给他们。但他们一点都不体谅人。只是一味的索取,就因为当初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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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2 17: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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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