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情况不是很了解,但是当事人家属让我咨询一下有关情况该如何处理:1、当事人的儿子XX是海运公司的一明船员,是二舵手,所在海运公司将其劳务输出给一个外国公司当船员,在今年7月的某一天不幸遇难于外国海域,遇难者本人有在香港保险公司的保险;2、遇难者有一个3岁的小孩,还有一个只有400元退休金的父母在农村生活,(有其他子女但是没有什么经济能力),并且长期有病,遇难者是父母的主要经济来源,死者生前的工资为$1300;有保险不祥,请问我们本国公司是否有理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