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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怎么申诉离婚,我是湖南人,嫁到广西,可以在湖南本地可以申诉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20-06-16 15:04: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协商未果,搜集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起诉维权。
  • 一般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 一般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 诉讼离婚到被告户籍所在地
  •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从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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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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