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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户口被迁到婆家,婆婆是户主,现在小孩要读书了,要户口本报名,婆婆妈不肯拿,婆婆妈说她是户主平什么把户口本给我,老公是妈宝男,不肯单独立户,还怪我去问他妈要户口给小孩报名,为这事他还和我吵一架,小孩现在快3岁了,他们不给户口本,就是不想让小孩读幼儿园花钱,然后6岁就直接读小学,,和婆婆妈已经分家了的,都分开住的,自己可以申请单独立户没,把自己的户口和小孩的户口单独弄一个户口本,这样可以吗?能申请过没

婚姻家庭
2020-06-17 18:09: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当初已经将户口分开,各自都是户主。如果仅仅为了办理其他事项的需要,户口本可以分开,户主也可能就是一个人。
  • 单独立户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否则无法单独立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 离婚和户口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分户的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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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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