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想过田园生活和吃绿色菜,又不想违法和利益受损。。。请指点![求助]以下内容是我在另一法律网站上的咨询结果,包含了事情经过问:我在北京郊区发现有一个水果蔬菜种植采摘园,采用会员制订单生产:交一年多少不等的会费,认租一年相应大小的土地,由庄园负责种植会员指定品种的无公害有机蔬菜,并提供成本价班车接送和送菜上门服务,此外会员们还享有其他优惠价服务。此庄园已办了三年多时间。今年他们为改善基础设施、扩大业务,如:建冬季大棚、改善住宿条件、购买班车等,急需资金,所以推出了金银卡会员制:金卡会员1年交1万元,1年后无偿返还,1年期间免费金卡会员免费享受一定数量绿色农产品和餐饮住宿服务,还有其他若干服务优惠;银卡会员是1年认租相当大一块土地并交纳相应租金,就得到除此面积土地上1年的绿色蔬菜采摘权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免费餐饮住宿服务和其他服务。我对那里的绿色农产品和优惠项目非常感兴趣,但又怕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就想了一个办法:把他们的“金卡会员加盟合同书”改写成“企业借贷合同书”,内容中把借款额、借还款期限、借款前提条件、借款用途目的、借款回报、违约责任等写得比较明确;把“银卡会员加盟合同书”改写成“订单合同书”,写明了订购前提、订购金额、订购产品服务内容数量、兑现期限、违约责任等。请问我这个办法能否使我既得到想要的服务,又能规避“非法集资”的风险吗?我所改写的两种合同还须做哪些方面的改进呢?那个庄园的“金卡会员加盟合同书”倒是在最后留出补充条款的余地可以讨论,并说明补充条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但这种加盟合同书是否非常不合法,并有有意诱导的倾向? 丁弘律师 答: 前几天刚判了一个发吃蛋卡的老农,您遇的这事和那事一样.怎么弄都是没法改变非法集资的性质. 问: 多谢指点!还是咨询一下好,否则我这星期天就要去那里谈合同交钱了。 first 答:只认购银卡好了 问: 认购银卡是否也用我改写了的“订单合同书”更好呀?多谢指点! 问 : 如果此庄园主因为发金卡被抓,那我认购了银卡或其他产品和服务也利益得不到保证了?哎,真难。。。开始想买一栋农家小院,据说是不合法且利益不保的。现在想了这个办法又不行。工薪阶层想过一点田园生活或享受真正绿色食品真难呀。 first 答: 让庄园主不要发行金卡,讲清利害 问: 法律不允许个人向企业借钱、并规定企业将借款用于和借款人约定的特定目的、同时给借款人约定的产品和服务回报吗?这样是否就不算非法集资?如果借款合同中规定当企业出现破产时由企业法人代表继续承担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是否借款人就可以规避利益受损的风险了?那个庄园主已发了30多户金卡了,不过他非金卡会员更多(都是认租菜地,等庄园种好了送菜上门的)。我该怎么办?是等着看他被抓,还是甘冒风险弄个小的?哎。。。 老迷糊 答: 你可以判断一下,金卡会员免费享受一定数量绿色农产品和餐饮住宿服务,还有其他若干服务优惠价值多少元?如果远远超过商业贷款利息,那么我看庄园的偿还能力就很成问题了。如果是这样,建议你不要冒险。 问: 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金卡是交一万,一年后返还,免费项目是:大约按他的定价是2100元(39。6平米土地1年的蔬菜收获权,包括种植管理费用,相当于900元;1年内免费住20天农家标准间,50元/间天,相当于1000元;200元免费餐券;还有垂钓、餐饮九折、采摘园免门票的优惠。银卡是交1500元会费(不再返还),享受66平米土地1年的蔬菜收获权(按他单价算这已经够1500元了);还有6天免费住宿,相当于300元;200元免费餐券;等于多享受了500元东西。按价格可能是收益挺高,但据庄园主的宣传他已有这块土地30年的承包权了,地租不出去也是白荒在那儿,而且我觉得他那里菜种得比较稀疏,只是我还没看他的经营证和承包证。庄园主不是农民,他承包的还是近郊的平整土地而不是沙荒,是否有点可疑:他怎么有权承包到这样的土地呢?农民都不要地了?农民都干什么去了?如果这块土地的承包有争议,是否会员的利益还会打水漂儿?如果要加入,也是奉劝庄园主收回金卡户,把银卡改成个详细订单才行吧?还是有点不敢试。我的一个朋友花4万元买了一个农家小院,农民给了他住房证。他在那里都住了3年了。他今后会不会吃亏?会吃多大的亏?

公司企业
2004-08-01 00:22: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了你叙述的情况,我认为你还是放弃这种投资计划吧。它不仅有非法集资的嫌疑,而且,也不单单是你享受的服务价值超过了商业贷款利率。理由很简单:庄园主与当地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有问题。
    1、庄园主不是农民,即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庄园主拿到这块土地后所从事的项目不是农业建设,而是非农业建设。
    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怎么样,如果想实现你的“想过一点田园生活或享受真正绿色食品”的理想,还是应该从源头上多做点文章。

    另外,我想你说的那家法律网站应该是中国法院网法制论坛里的在线答疑,丁弘律师及老迷糊等都是这个论坛里的高级会员。本律师不才,也是这个论坛的会员之一(登录名是“陆岩律师”),只是由于最近一段时间业务较忙,无暇顾及该论坛,所以没有看到你的帖子。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查看我发过的帖子。

    愿成为你的朋友——陆岩律师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
    E-mail:luyanchang@2911.net或 luyanchang@sina.com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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