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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的预产期8月30。但是未领证。计划领证登记结婚的时间为12月之前。 所以宝宝出生之后出生证明怎么办?如果着急办出生证明的话 是不是只能先跟母姓 上户口也是一定要上到我的户口本上吗?可以先不上户口么? 等十二月领证之后改成父姓再上父亲户口可以吗? 还是先不给孩子办出生证明 等登记结婚之后再给宝宝办出生证明 起名 落男方户口? 但是如果不给宝宝办出生证明的话。宝宝有什么办法可以坐飞机吗?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婚姻家庭
2020-07-22 04:05: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2周岁以下的小孩可凭出生证明或者户口簿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机票价格则按照全价(即折扣前的价格)的10%计算。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12周岁的儿童乘机按照成人适用正常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
  • 孩子是黑户也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没有户口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但在实践操作层面,还要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虽然没有户口,但可以用出生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也可以用DNA鉴定来确认亲子关系的存在。
  • 母亲没有证件,没有办理孩子的出生证,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只要是子女的亲生父母就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即使子女没有出生证也不影响对抚养权的争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随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变更其姓名的权利。这一权利来自于姓名决定权,也是姓名决定权的应有之义。当事人使用自己决定的姓名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因此,这项权利不得任意为之,如想变更,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变更姓名需要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姓名变更手续;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子女变更姓名,这项权利则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行使。如果引起纠纷的,应该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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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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