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0年1月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且疫情的延续时间暂时无法确定,考虑到疫情的影响,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统一执行绩效工资延迟发放。前期已与您本人进行过沟通,特通知如下:
公司与职工签订的《薪资协议》中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自2020年 3 月 21 日起,将《薪资协议》中绩效工资(基本薪酬总额 15% 比例)推迟至年底统一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表现确定具体发放金额。
公司发邮件通知,我没同意,但是公司依然按照这个执行了。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您好,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一般情况下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即代表职工通过了,不需要每个职工都再同意一次。而且疫情期间也有相关的政策,综合您所提到的15%的比例来看,单位的行为可以认为是合法的。
-
您好,如果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诉。如果您想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