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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宝宝出生十七天时由于肚子胀医生怀疑是肠梗阻住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治疗,不让大人陪,住了第三天输营养液液体外渗引起皮肤组织坏死,大夫护士一直隐瞒病情说是一点点留指甲皮大点的伤,不让大人看,每次我们要求打开伤口我们看都说是害怕感染不让看,直到今天早上我们强烈要求才取开让我们看,结果大腿外侧直接三分之一的位置接了伤疤,大夫护士都承认了自己的责任,我们要求带去省医院检查了,那个专家说应该不会留疤,小小的孩子受的疼痛我们没法代替,我们担心以后留疤还会影响走路,医院方面也说了万一影响走路到时候做手术他们负责,律师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能提出怎样的要求?

医疗纠纷
2020-06-11 09:00: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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