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铜山某一门诊部女职工,我再经领导同意休产假期间收到公司口头解雇通知,并且在我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给我购买医疗保险,以至于我在难产后手术费等费用得不到解决,我去找劳动仲裁,他们判定给我得金额还不够我得产假津贴!我去找工会,工会负责人居然说整个徐州都没有生育保险,判得很公正!而只字未提产假期间解雇我,应怎么维权!请问我要求公司赔偿我因公司未给我买保险而受到的损失,可以吗?在产假期间解雇我,明明违反了劳动法,为何不能判决公司的错误?我有盘录音带录下了公司代表口头解雇我的对话,能否当作证据?请律师为我解除疑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