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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我是女方,老公要以我的名义买房,后续要以我个人名义贷款,需要我娘家户主(我爸爸)的户口页和我的户口页。但是我爸爸不给我他的户口页。当地派出所说如果想要打印出我爸爸的户口页,需要拿我爸爸的身份证去打印,我爸爸也不会给我他的身份证。 我想问的是我自己拿自己的身份证,怎么才可以打印出来我爸爸的户口页啊。

婚姻家庭
2020-06-11 00:04: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贷款身份证是不行的;个人银行贷款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1、结婚后,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的,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用以确定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权。
      2、结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为其本人所有,由本人签字即可,不需要夫妻另一方签字。
      3、另外,户口问题与购买房屋(房屋所有权)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不在一个户口的,也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一个户口的,也可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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