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哺乳期10月结束,但合同目前已到期,公司既不提续签也不提延续,且哺乳期结束公司也不打算续签,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6-11 15:57: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
    续订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2.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才能续订。
    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4.鉴证或者备案
    经过鉴证或者备案的劳动合同续订后,需要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或者备案的手续。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第47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是按每满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只要你不主动提出不续签,就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赔偿标准:根据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你的赔偿应该是2个半月。
    至于到期后不签合你可以另行主张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