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山东泰山大麻纺织集团总公司的一名职工。于1990年10月份参加工作,分配在当时公司的纺纱车间前纺保全队作保全工。就在工作几个月后于1991年4月15日发生了工伤事故。经治疗但留下了右食、中指,掌侧部分缺损,屈指功能丧失的终生残疾。由于以前公司一直没有组织工伤鉴定工作,所以我的工伤鉴定也就一直没有完成。现在公司已经于去年六月份经法院裁决破产,现在只有清算组在工作,我现在可以要求进行工伤鉴定吗?

继承
2004-07-27 21:06: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