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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开始更换新身份证时要求户主与住户为同一人,而我住的房子却是在小姑名下,但实际房子应该属于我们。这是因为:5年前奶奶家拆迁分房时我与奶奶,父亲三人分得3居一套,小姑分到1居一套,后因家庭内部原因协商决定由小姑一家和奶奶住3居,所以我与父亲理所应当的拥有那套1居的产权。因当时大家均表示没有异议,所以并没有立即变更房主姓名。然而,最近当我提出要求更改房主姓名时却遭到小姑拒绝。请问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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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8 1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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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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