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已丧偶,留有一套房产,经济上也有一定保障,孩子们也已都已成家。现在有意再婚,但因房产与一些经济上都是以我为户主,孩子们担心婚后财产的分割上产生法律问题。婚前的财产我知道是为个人所有,不会成为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不会影响孩子们对这些财产的继承。但因现有的房产为旧房,再近两年内有可能会拆迁。如现在再婚,虽然按规定会因为再婚,可以多分一人的房屋平方补尝,但拆迁后所分房产就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就会影响到孩子们的利益。男方也有房产,孩子也已成年。孩子们不想为此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麻烦。他们同意我们再婚的要求是:男女双方必须签署一份协议。第一,婚前的各自房产与经济财产对方都无权分享,婚后男女双方所得财产非夫妻二人所赚的仍为单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占用。第二,男方放弃婚后女方原有房产因房产拆迁所得房产与经济补尝包括因再婚后多分的一人房屋平方补尝或经济补尝的所有权。第三,女方同样放弃男方房产与经济上的所有权。第四,如男女双方婚后不和,再度离异的,双方按上述协议不得互分各自的财产。主要的条件就是这些,但不知这样是否合乎法律效益?这份协议如何签署才能有效?是否需要在婚前做公正?如不能受到法律承认,子女们就无法同意我现在再婚的要求,此事也就要等到房屋拆迁后分了房子划清了财产归属后,才能再来考虑。本人希望能得到此方面的法律咨询。望能尽快给予详细的回复!

婚姻家庭
2007-02-26 17: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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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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