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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债权债务
2020-07-04 01:48: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描述的太笼统,请叙述具体诉求,
  • 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债务取得财产共同所有,债务要共同清偿。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你对夫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具有清偿的义务。但如果你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的形成,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可以不须清偿。 2、如果法院判决你必须清偿该债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在你的工资中扣除。但不能全部扣除,必须保证你和女儿每月必须的生活费。你清偿后,可以再向你的前夫追偿。 3、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有约定,应该按照约定,你的前夫不能再对房屋主张权利,除非该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当天人的愿意。 4、对于你前夫拖欠女儿抚养费、给付教育费,你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但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的约定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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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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