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5月31日和租客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对方声称4000元押金一并还她,留给房东400元去结算其租赁时的水电费用,房东同意留下了400元押金,准备在支付完租客留下的水电燃气费用后,将余额退给租客。合同解除后,房东支付水电燃气共计1900多元,扣除租客400元押金,租客还应再付1500余元给房东。房东联系租客,出示单据时,租客不愿意付该笔费用,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房东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6-12 20:56: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 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违约责任
  • 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