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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17年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的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现在我因为没有工作,我可以再申请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民事相关
2020-06-09 11:23: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讲,已经约定的就有效,故抚养的一方很难主张另一方支付,但是,子女可以随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可以依法起诉进行,要求支付!
  • 小孩未满18周岁之前都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 你好,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您好,您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由于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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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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