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咨询下开发商将一个车位赠送给两户人家,我是比另一个业主先买的房,按照这个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获得赔偿

房产纠纷
2020-08-08 18:17: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由于业主委员会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其诉讼资格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 主要是为了实现权益的便利,所以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才能作为程序上的主体。你所提到的部分房屋合同之诉、商品房广告之诉、房屋质量之诉,确实如你所说,不能直接由业主委员会起诉,必须是由业主自行起诉。所以如果涉及人数众多的,对业主委员会不能提起诉讼的事项,可以以集体诉讼的方式,推选诉讼代表。这样也可以节省诉讼成本。但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仍然只能由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因为法律规定,对该部分的诉权的实现,业主不具备直接的诉讼主体资格,而业主集体诉讼本质上也是业主诉讼,仍然是不具备诉讼资格的,所以,法律上仍然是要有所区分的。
  • 除非开发商承诺赠送一个车位给你,否则你要承担败诉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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