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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在江苏淮安。登记结婚的。现在我在浙江嘉兴户口已经迁过来了。。在浙江这边可以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20-07-05 17:46: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议离婚只能在婚姻登记地办理
  •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 登记离婚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4、九块钱;
    5、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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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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