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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和我是民间借贷关系,对方是债务人,我是债权人。现在已经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了。我可以把我法院判决的债权金额来做个人债权转让吗?

债权债务
2020-06-17 08:53: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债权转让只要被转让人认可即可。
  • 履行法律手续手续首先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借贷债权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担保法》第22条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第28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是:
    (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这是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条件。如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在转让债权,因保证人已经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就不可能代为清偿借款债务。
    (2)必须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贷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但保证人对超出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借贷债权数额超出原保证债权数额。二是从债权超出原保证范围,如原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但在借贷债权转让时一并转让。对超出原保证范围的转让债权,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转让借贷债权中必须有主债权。《担保法》第22条规定,债权人只有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的让与,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债权。债权转让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能转让的债权类型。不能转让的债权:(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签订的合同,比如雇佣合同(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未经同意,禁止权利人转让权利的。(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民间借贷行为,出借人转让债权时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要采取书面形式。
    不管是在原借贷合同中直接转移还是订立新的转让协议,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原出借人(债权人)、借出人(债务人)、第三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2)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的内容。
    出借人转移债权的目的是变更债权主体,让第三人与借款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对债的内容,第三人只需认可或不予认可,不能随意改变。出借人如变更内容,必须征得借款人同意,因为变更的结果将导致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影响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3)出借人转移债权必须与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
    出借人转让的债权,第三人是否同意,是部分接受还是全部接受,出借人都需与第三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另外,第三人也有一个对出借人转让的债权的效力、合法性调查、了解的问题,只有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债权达成一致意见,才能避免第三人在实现债权时发生纠纷。
    (4)出借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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