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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有顾客在我所工作的酒店大厅用餐时随身携带的包被偷了,作为大堂经理的我听顾客反映后当即报警,报警的结果也还是要双方协调解决,这是顾客就说他包里有多少多少现金还有其他东西一概要酒店方赔偿,这里还要说明的是,在顾客用餐的过程中,服务员已向顾客提醒说酒店进出的人较杂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包

证券投资
2004-07-22 23:46: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对你的问题作一简要答复:
    顾客在你酒店就餐,就与你酒店之间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你酒店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但是,这种保障以你酒店是否充分履行了注意的义务为限。比如: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警示措施,是否有相应的安保预案及安保机构和人员,事件发生时是否采取了及时、可行、有效或比较有效的应急措施等等,也就是说,作为一个酒店(你不是一个小饭馆)你是否充分履行了职能上或职务上所要求的责任。如果履行了这些义务,我认为你酒店就没有过错,当然就不承担责任。
    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我认为光有店堂告示及服务员的提醒显然是不够的,但你酒店不会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对方也有责任。对于损失数额的确定应由顾客举证,肯定不会他说多少就是多少。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

    愿成为您的朋友——陆岩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