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微信刚加好友为什么我能给他发红包他却不能给我发红包,显示有欺诈骗局可是我根本没有欺诈行为

损害赔偿
2020-06-12 06:01: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咨询微信平台。
  • 可以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12321举报中心")为中国互联网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委托(信部电函[2007]459号)设立的举报受理机构。负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承担关于互联网、移动电话网、固定电话网等各种形式信息通信网络及电信业务中不良与垃圾信息内容(包括电信企业向用户发送的虚假宣传信息)的举报受理、调查分析以及查处工作。
      (1) 微信:关注12321微信公众账号"12321举报中心",点击"我要举报"或直接发送文字、语音、截图举报;
      (2) 微博:请关注"12321举报中心",发送私信或@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3) 短信:可发短信到"12321""12321" title="searcher">这个五位短号码举报垃圾短信。在您要举报的短信内容前面手工输入被举报的号码(即垃圾短信发送人号码,这一点很重要),再加"*"号以隔开后面的短信内容,然后发送到"12321""12321" title="searcher">这个五位短号码;
      (4) 彩信:在您要举报的彩信"标题栏"输入被举报的号码,再加"*"号以隔开后面的彩信标题,然后发送到"12321""12321" title="searcher">;
      (5) 电话:010-12321;
      (6) 网站:www.12321.cn;
      (7) 电子邮箱:abuse@12321.cn。
      (8) 手机App:http://jbzs.12321.cn (目前仅支持安卓手机)
  •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票据诈骗罪是一种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 如果你被诈骗了,或者发现诈骗的人,怎么应对1、网络上可以报网警,线下报警但是意义虽然不大,报了总比没报强,正常途径2、整理好详细的要客观在网上还原事情的经过,让更多的人来站你一边3、把信息发布到网上,让他接受网络的谴责,切记要客观对待4、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或者交给警察,迟早会有报应的5、用不同的号,继续联系骗子,让他觉得成功的时候翻脸扇他几巴掌6、让他以为还要成功的时候骂个狗血淋头,给他希望的同时也给他失望7、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次算是花钱买了个教训把,毕竟有时候也灭办法8、换个心态,就当他得了急病,虽然这样有点毒,但是能让你好点就行了9、曝光之后让他没生意,也好给别人参考,不要让骗子得逞10、各种社区,微信,微博,QQ群,贴吧,分类信息曝光,让他无处遁形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