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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先写好离婚协议书才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20-08-22 22:50: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最好先写好离婚协议再去民政局,也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写。
  • 1、协议离婚:要写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2、诉讼离婚:不是必须要写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你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前提是双方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无争议;另一种是在法院起诉离婚,至少一方对财产分配或者孩子抚养问题有争议。你的情况建议将协议存档至民政局,因为离婚时民政局也会要求双方填写一份离婚协议,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如果你们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与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对财产约定内容有冲突,可能将来会有风险。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离婚协议书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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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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