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两个月前,我入了一家建材超市工作。当然我签了一份入职协议之外,还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说明,公司为员工提供一个为期10的在军营的培训(培训内容:就是早上我晚上的三个小时左右的操兵,其它时间是公司各部门经理介绍各部门的情况),费用由公司承担。但条件是,培训后,员工要为公司服务半年。如果服务期限未满,员工提出辞职或因员工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要按未满的服务期限的时间按比例折合成培训费用,赔偿公司。由于这近两个月的时间,公司还没开业,我们在公司卖场里面只是做苦力,我感觉没意思。在7月20日提出了辞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