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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6月22日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判定我的全责。我所撞车辆(飞度)到本田文华店修理,经中保海淀支公司与4s店协商定损12300元,其中4s店认为需要更换后翼子板,但海淀支公司不同意更换,只同意修理。 修理完毕后,车主认为车后备箱缝隙很大并未修复,4s店说扳金不能回复或接近碰撞前的情况,除非更换后翼子板,但保险公司不同意更换后翼子板。再次与中保海淀公司联系后,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另一家本田4S店(京田店)重新检测,结果也说必须更换后翼子板。根据两家修理厂的检测意见,车主坚持要求更换后翼子板,不同意再次修理,再次与本田文华店协商后,本田文华店要求加收料款3065元,即需要增加保险定损额。 但中保海淀支公司坚持认为对方后翼子板只需扳金修理,不需更换,不同意增加定损额。并且态度十分强硬,说超过定损额我们就不赔,你自己掏吧,如果不服你就告我们好了。 我在中保上的全险,含不计免赔,第三者保险10万元。

证券投资
2004-07-21 22:56: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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