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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是学校安排去外面实习一个学期的实习老师,然后园长说要签一年才可以跟她去,然后我就签了一年,然后我做了一个学期,我发现并不是很愉快。本来合同上是要提前一个月说辞职,我怕我在上班的时候说辞职她到时候不给我发工资,然后一个学期快结束回家之后我才跟园长说,那时候每个月要压一半的工资,还有半个月工资没发,然后我说辞职,她不同意。然后我问她工资的事,她就跟我说: 你合同没到自己离职。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6-07 00:03: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具体可以联系讲解详细处理意见。
  • 只要提前三十天辞职就是合法的
    追问:我是一个学期实习完了才跟她说,不可以吗?是不是只要在合同期间,我提前一个月辞职,是有效的?她不同意怎么办?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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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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