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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借我1.5万人民币,我手里有他打的欠条,但是他就是不还,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6-09 19:25: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可以通过欠条向债务人追债。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 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立即还款,如需帮助可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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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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