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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前一星期在龙虎山大道由南往北行使在和平路交叉口与一辆哈佛机动车由东问西行使相撞,经交警认定我闯红灯负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我认为当时机动车速特别快,并在红绿灯路口未有减速的动作,我想问问,我能否要求交警提供当时机动车的时速和当时驾驶员有没有正在打电话之类的造成事故的原因。由于撞伤原因,本人脚受伤,己住院一星期,电动车己被撞坏,我应获得什么样的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20-06-04 22:46: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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