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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市这样的:2004年6月3日我拍下了解山清在“淘宝网”的东西。商议是用东西交换,我补差额!6月4日,我把东西寄出,收货地址是:湖北省城关大悟中学,收件人是:解山清!6月9日我汇出300的差额,他说会用特快专递给我发货!6月11日他告诉我他已经发货!到6月14日他又告诉我东西是用普邮发的,大概要8到15天到!6月23日我还没有收到东西,我去邮局问,被告知从湖北大悟到福建泰宁大概要8天左右,有偏差的话也就2天左右!我找卖家,让他把包裹单扫描给我,他说他人在广东,单子在湖北!打他的电话,他说电话已经卖了!昨晚,我又在QQ上遇到他,可QQ上显示他的IP却是“湖北孝感市”!然后我又问他东西寄了没,他说寄了,地址是:福建省寿宁县民主街茜家巷11号!可我的地址是:福建省泰宁县民主街茜家巷11号!他解释说我给他的字很难辨认!我说就算在包裹单上的字难认,可我在包裹里还有一张字条,里面有我的联系方法!况且,包裹单上有邮戳啊,上面是泰宁县啊呀,还有泰宁的邮编:354400!他说,他把包装箱和里面的条子丢了!!我不信,还是坚持让他扫描包裹单给我,他依然说他在外地!!现在,我也联系不上他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证券投资
2004-07-22 16:42: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