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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与女方谈恋爱,为女方买了车辆,和其他转账,现金等二十万左右,一切都有转账记录,分手了,男方可以申请要回吗

婚姻家庭
2023-01-26 22:35: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赠予或者其他用途的话,要不回了。
  •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不仅是恋人之间分手,就算是夫妻之间,在婚前一方借给另一方的借款,离婚后也可以主张要回。若是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衣物、首饰等相对小件的财物,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会被视为赠予。而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一些零散的花费,但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判决财物是否应该返还。
  • 您好,得看以什么明明已转账的,建议带着记录到律所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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