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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公租房,老公的堂妹父母21年前享受单位分房搬出,女儿户口一直空挂止今,对我们孩子上学,需要更改承租人为我老公,需她同意,她因以前父辈一些过节,不愿帮忙

其它综合
2020-06-12 15:51:1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不行的话,可以走诉讼流程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按照我国法律,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孩子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孩子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  我国《婚姻法》在第二十五条即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樊慧荣律师补充道,但是,在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确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  目前,具体解决的方法各地方不同。实践中,非婚生子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主要是凭婴儿的出生证,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亲子鉴定或进行身份公证。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
      1、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4、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 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目前房子的承租人是谁呢?
  •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此事。
  • 协商不成,可要求物业公司指定承租人。
  • 具体说下给你专业的建议
  • 具体说下给你专业的建议
  •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走法律途径
  • 你好,可以通过其他法定程序变更承租人,有困难可以寻求律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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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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