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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修路没放警示牌,人骑电动车掉进坑里,摔死了,喝了酒,路政和施工单位应负多大责任

交通事故
2023-01-26 23:00: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实际情况。如果由于路政的不作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路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以交通部门经调查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 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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