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刚搬来的时候交了半年房租,说第二个月交下半年的,但是现在不想住了。房东喊交下半年的。我不交就喊立马搬走,不给住,也不退房租

合同纠纷
2020-06-05 13:47: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看是否还在租赁期限内,是的话,你可以主张违约,要求赔偿损失,退回押金。
  • 当出租人认为根据承租人的各方面情况已无必要再与其保持租赁关系时,例如承租人已不可能再支付拖欠的租金,出租人就会行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这完全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即使房地产租赁合同没有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也是如此。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租赁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即解除合同一方仍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 长期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了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子的。
  • 这是出租人依法或者依约享有的合法权益。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