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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因我在过年前一天在理发店耳朵被剪伤,我要求责任人给于我800-1000的医药和精神损失费,可是没达成协议。然而经派出所协商后认为先付200元医药费,然后过年期间看病后医药费由责任人报销,我怕他不给予支付。不知道如何办理??还有我的过年期间被剪伤的精神损失如何收取???

经济相关
2007-02-27 08: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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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