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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购买了吉安世茂璀璨天成的楼盘,在售楼时开发商隐瞒对面空地要建自来水厂,并且隐瞒小区含安置房,房贷已下来并且已还款一个月请问我可以申请退款吗?开发商说我退款需要按照合同扣除总价10%违约金,他们存在欺诈消费者是否可以申请无条件退房?

损害赔偿
2020-06-08 13:16: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开发商构成违约,你有权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或退还购房款。 2、如果无法交房,则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有其他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3、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向开发商住所地法院起诉。 4、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经济损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也会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或房内噪声大,影响购房者身体健康和居住的情况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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