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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成年学生在外面吃饭打架斗殴了,七个打三个,有一个一侧鼻梁骨骨折,现在已经要经过法院解决了,但是现在学校不让孩子回去上课,说怕对学校和学生有影响,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权利不让孩子回学校上课吗?

其它综合
2020-06-14 08:52: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聚众斗殴主要涉及两种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约10人是对象找的,当然是判定是主犯还是从犯依据之一,但需要回见、阅卷后综合考虑,才能下结论。 3、聚众斗殴一般是3年以下,如果具备人数众多、持械聚众斗殴等加重情形的在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根据你的叙述没有受伤人员,应当在3年偏上。 4、具体需会见、阅卷后具体评估。你可以看一下我曾经办过的大学生群殴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的案例对你能有所帮助。
  •   中学生一般都未满十六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限制行政责任能力人或无行政责任能力人,不予行政处罚或执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同时如果给对方造成相应的损害的还应当依法赔偿对方给一定的人身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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