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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大,父亲为我造了一幢楼房210平方(新宅基),为老二造了一幢楼房300平方(老宅基)。现在,因为房屋拆迁,老二认为各拿各的,我认为房子都是父亲造的,既然我有抚养老人的义务,也应该享有财产的权利。我认为房屋拆迁所得的赔偿金应该平均分配。老二认为国家批给我们一人一块宅基,他宅基上的房子全是他的。我认为宅基上的房子全是父亲造的,应该平均分配。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谁有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
2004-07-16 19:00: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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