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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于2019年10月开始休产假,期间没有发过公工资,后来公司2020年3月倒闭,今年报销生育津贴时公司从我的生育津贴中说要扣除企业缴纳部分,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20-06-04 14:47: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需要你与公司交涉或仲裁维权。
  •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用人单位代扣工资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属于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的正当理由。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税务机关应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具体可按5项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 关于最新生育津贴报销的相关规定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  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  收集相关四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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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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