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一审败诉,原告无法证明因被告侵权所导致其直接经济损失,被告可证明其实际获利金额,但法院未采纳,被告不服判决准备二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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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由法院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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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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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商标权利人控告侵权之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作为抗辩事由:
一、正当使用抗辩
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3、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二、侵权不赔偿抗辩
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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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自其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他人办理证明商标使用手续后1个月内
但必须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履行控制职责
证明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的,注册人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其条例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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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一旦遭到不法分子的假冒、仿冒侵权,可能对自己公司的声誉和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进行商标维权非常必要。商标维权一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工商举报,要求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司法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要求侵权者进行赔偿。
由于工商举报通常只对侵权人惩罚而不赔偿受害公司。因此企业遇到商标侵权的时候,通常选择司法救济,弥补遭假冒、仿冒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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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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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